c. 教会历史的见证
教会历史有关妇女在教会中的贡献不胜枚举,除了保罗所提的非比女执事外,还有女使徒犹尼亚。[1]我们又知道有二位女先知:百基拉和麦西米拉[2]为早期教会灵恩派之代表,后由教会定为异端。此外,曾持孟他奴信念的著名神学家特土良,虽然他强调不应按立妇女承膺圣职,但却肯定了当时妇女教会中事务,宣称教会妇女职位有执事、寡妇、长老和治理[3]。以后尼西亚和迦色敦大公议会议程亦有提述女执事设立的规定[4]。
以上各节,可以证明早期教会文献对妇女承膺圣职绝非没有先例。只是自从孟他努主义和灵恩派之乱象后,于二、三世纪才开始针对妇女承膺圣事宜重作深思调整,最后才正式禁止妇女承膺圣职,不再按立祝圣妇女教职。
然而,教会在事奉和事工上仍然是给予正面肯定,继续鼓励,也从未禁止。 其实,这一切范例都积极的肯定了妇女们在国度里的贡献。此外,教会古文献查询中又见有关下列数人的提述:特尔拉(Thecla)[5]乃保罗同工;马瑟洛(Macello)为著名教师;法比欧拉(Fabiola)乃第一位在欧洲建立医院者;保拉(Paula)是协助耶柔米武加大(Vulgata)拉丁译本的语言学家;玛克利纳(Macrina)为小亚细亚女修道院的住持和社会关怀事工的先驱等等,真是不胜枚举。[6]这些人是否有权教导治理,不在话下,也无需争辩。总之,她们的事工都得着了教会的肯定和接纳,她们的影响,不论在教会生活,在真道信仰,在真理教导,在神眼光中,都是神的作为,是神荣耀的彰显,无可置疑。[7]
所以说教会中决不会有人怀疑妇女的角色和贡献,所反对的只是可否给予祝圣、按立?教会是否可以设定、确认他们的职分和权柄?圣经在这事上又怎么说?
3. 圣经一些特要经文和文字的解读
妇女是否可以承膺圣职,最棘手的论据乃是圣经里有几处经文应当如何解读。兹针对论题的需要个别详述于下:
a. 女执事一职经文的解读(罗十六:2)
保罗罗马书中特别推荐非比,称为她为“坚革里教会的女执事”,是配受接待的,“因她素来帮助了许多人,也帮助了我。” (罗十六:2)
首先当知道希腊原文在此只有执事(Diakonos)一字,并非有女性的“执事”字眼。换句话说,原文并无“女”字。显明执事一词是职分之称,并无男女之别。这是各种文字的特点。拿个例子,调羹是男性,叉子是女性,这是用字,并没有特别意义。这些字眼不能作为论据。所以执事一字虽为男性,也只说明了教会事工职务既为神国里的圣工,就没有男女之别。诚如耶稣所说,复活后没有嫁娶(可12:24-25),又如保罗所说:在基督里没有“男女”(加3:28)。因男女之别只存于今世,只存于社交生活中,在圣工圣职上并无关键意义。
然而,事情并不这么简单,翻译圣经的人诚然都会带有先设理念。 有的竟然素性将这字当作动词解直截了当的说:非比是一位坚革里教会有事奉的人;还有一般的圣经译本,因非比既然是女性,就有意无意加上了“女”字以导读者。但这么一来竟然让我们有了更多麻烦。
此外,英文译本提前三章提到执事资格时亦论到(执事)女人(提前3:11),中文和合译本坦诚照字翻译为女执事,小字加注上女人。有些英文译本及其它译本明有偏心,素性将在此的“女人”一字译为“执事太太”。这样的译法,虽有点文脉理由,但仍然需要深入商榷。
其实,希腊文“女人”一字”与“太太”是相通字。可是,我们如果细察原文,保罗如果在此真是要指执事太太,那么应当会用属词:“他们的”。这样一来译作太太,当然合理。但是既明无属词,而译为太太,这么做法,显然有违文理文脉,更全与文理文脉不符。无论如何这种将女人译为太太,难无私心偏倚之嫌。其实若真要照原文文字直译,那么就应当译为作执事的女人或女执事。难怪第二世纪初拉丁文献早有提到有女执事为当时教会的领袖。
此外,这节经文原文里另还有两个关键的字在译文中,难以翻译,故也没有译出。 这两个字就是prostatis 和 egenethe。 赞成妇女膺肩圣职者特别提出前者prostatis 在提前5:17 是用来指长老的治理。故此,有人认为在此的非比可能在坚革里教会有管理的权柄和工作,因为此字在罗十二8和帖前五12也译为治理。早期教会文献此字则用于施圣餐之用。而后者egenethe 为动词,原指派定、成了或作了。这字在西一23;来五5;弗三7和林前一30都指按立或指派。在此用在非比身上,可指她是经过派定或按立的人。一般译者就照文理文脉顺理成章译为:“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而赞成妇女膺肩圣职者认为可以译为她是像我一样得着派定治理多人的人。两种译文差距大有天地之别!
这些都是文字研究和应用的窘境,叫人乱上加乱,对正方来说,这是启示文字中特别亮光,是真理的证据;但对反方来说,这时文字竟成了没有特别意义,在翻译的过程中,是可以轻忽,应照文理文脉运作。很明显的,翻译时的信仰先设、教会归属,和神学定见,这时不能不说没有决定性的作用。
其实,在圣经的解读中,语言学和文字的分析虽有很大的益助,但仍不能成为绝对的导向和权威。因为圣经文字的解读只能在信仰宣言告白和教会委身的规范和情境里运作。这就是本乎信仰和神学的预设抉择[8]。难怪同样经文会有完全相对或完全相反的解读。这就是启示真理的优美,真理给人自由,也会叫人得着自由。这是以经解经的原意和范畴。这么一来,自由也就成了真理信念的检验。在整本圣经的解读范畴里,叫人失去自由的圣经解读,或限制自由的圣经解读,必有误解曲解之嫌[9]。
b. 女使徒-职的经文解读(罗十六7 )
这是一般人最难理解接受的一处经文。保罗为何竟然会在此提到女使徒。最简单的解读是将犹尼亚解读为男性,一了百了。很痛心的,这竟是好多资深福音派圣经学者的作法[10]。然而,忠实的圣经读者却不能这么草率。Junia 本就是女性。其他文献全是这样用法。本字的男性对应词是Junius 或Junianos。
除此以外,诚如前文有关犹尼亚的注脚所述,教会文献明证约翰克里梭斯顿的罗马书注释明称她为女使徒,多受尊重。故若草率的将犹尼亚看为男性,承然是不负责任。这一切虽都叫人费解,但根据诠释哲学惯例原则,奥砍之刀的应用(Occam’s scissor)[11],我们应当坦然接受犹尼亚本就是女使徒。
c. 女长老―职的经文解读 (提前五5-6)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提到了提摩太应当注意的一些事,文字的分析和研究说明这里的老人,presbyteros 和老年妇人presbytera 二者都应当都译为长老:男长老和女长老。然而,好些译本会将提前5:1译为不可严责教会长老,应劝他如父亲。而将presbytera译为老年妇人。
但是,以保罗致提摩太的信的整体文脉来说,他乃是要提摩太特别专注教会牧养管理的事,要提摩太知道在上帝的家里当怎样行(三:15)。提摩太既然受命各处设立长老,以弗所教会当时已有好多管理事的长老。(参徒二十17;28)故此, 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保罗在提前五章对提摩太的指示,不会单是指教会一般信徒牧养的事,而是有关教会圣职人员的事。难怪特土良会根据本段经文认定教会妇女圣职事工包括执事,寡妇,长老和治理的,因这些职位都出现在本段经文中,详述于下:
本来,presbyteros 一般来说是指年长的人,但我们也可根据文字应用的文理和文脉译为受人尊重的长老。这么一来,慢慢的“长老”就成了一个带有权威的职位了。但此字的女性词presbytera 应当怎样翻译呢? 按理说,若此字的男性presbyteros 我们既然译为长老,那么在同文脉中,此字的女性词 presbytera 就应译为女长老,不应译为“老年妇女”了。这样才能说有一致性。
[1]犹尼亚一名虽还有争论。但深入探讨文献,可知此称呼乃女人之名。希腊文Junia乃一般女人之名,其他文献都如此应用。此名的男性名字应为Junius或Junianus,此乃不辩之实。此外,早期文献记述,约翰克理梭斯顿在其罗马书注释里对此文特别讲述说:身为使徒已是大事,唯此妇女被尊为大有名望者,诚属可敬(参阅氏著《罗马书讲述》,Nicene and Post Nicene Fathers 第一集XI.555)
另参 1) JUNIA, a Female Apostle: http://godswordtowomen.org/studies/articles/juniapreato.htm
2) Leonard Swidler, Biblical Affirmations of Woman, (Philadelphia: Westminister Press, 1979), 299.
3)Eldon Jay Epp. Junia: The First Woman Apostle. Minneapolis: Fortress,2005. xvii plus 138 pp
[2]Phi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882-1910, vol 2, p. 414.)
[3]Tertullian,De Praescriptione Haereticorum 41,5
[4] Council of Nicea,Canon 19;Council of Chalcedon (452 AD) Canon 15 (From Greek text in Harduin II, 1714, cols 607-08
[5]Thecla, Tertullian, and controversies over women’s leadership (NT Apocrypha 18)
[6]此项祥参:Richard &Catherine Kroeger,Women Elders: Called by God? http://www.firstpresby.org/womenelders.htm
[7]祥参http://www.piney.com/ChDeaconessDida.html; http://www.piney.com/DeaconessExcursus.html
[8]祥参拙著《释经的神学抉择》www.josephtong.org
[9]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随意解读圣经,而是说在信仰告白的委身和圣经真理的全息性下,我们有固定的自由。这就是所谓“以经解经”的实意。祥参拙著:《圣经的足明性和全息性》一文 www.josephtong.org; www.21sz.org
[10]易朴博士书中祥述圣经翻译过程中如何和为何将Junia 的男性和女性对译的错误和影响。祥参氏著 Eldon Jay Epp. Junia: The First Woman Apostle. Minneapolis: Fortress,2005. ISBN 0-8006-3771-2.
[11]祥参 Roger Ariew,. Ockham's Razor: A Historical and Philosophical Analysis of Ockham's Principle of Parsimony. Champaign-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1976); http://en.wikipedia.org/wiki/Occam's_razor